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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去把簪子找回来,告诉隋玉,簪子是我的东西,和那个女人无关。”自从知道了江婉的存在,迟嗣对李小婉的在意几乎降到了最低值,甚至连普通人都算不上。
他无比后悔当时头脑一热,就和李小婉混在了一起,虽说没有发生什么,但他还是怕江婉知道。
只是,他的人搜遍了李小婉所住的别墅,甚至连保险柜都开了,也没找到那根簪子的踪影。
“迟先生,是不是那根簪子正在李小姐的手上?”助理忍不住猜测。
迟嗣有些烦躁,又给自己点了一根烟,只能是这样了,要么就是李小婉藏到了他们都找不到的地方。
无论如何,这都需要李小婉告诉他们。
现在看来,只能再和那个难缠的隋玉打一趟交道。
此刻的李小婉双颊通红,门牙都被江歌踢掉了一颗。
“我说你是小偷,还真是个小偷啊?”
这个女人,口口声声说簪子没拿,结果她刚刚警惕了一下,搜了身,搜到了这个簪子,不然她都要被骗过去了!
而且这个簪子,确实就是江婉一直心心念念的簪子,是她前世丈夫留下的遗物!
江歌拿到簪子,就立刻让隋玉派人送了回去,自己则是留在这儿等着迟嗣来接人。
她明显很适合在黑道上当大姐头的工作,言行举止都非常的有范。
小刀在李小婉的身上游走,江歌时不时刺进去一些,引来李小婉的痛呼。
“我说——”
“江婉什么都不记得了,忘记了一切前世的记忆,该不会都是你搞的鬼吧?!”
李小婉从没受过这样的待遇,从初进入时空管理局,她就靠着自己的本领,得到了无数个命运之子和反派的喜爱,扮演过女主,治愈过反派,从无败绩!
更别提收到这样的屈辱!
她疼痛难忍,眼神满是仇恨。
她怎么知道江婉神什么都不记得了?!她又没有超能力,还能让江婉一个任务者遗失记忆不成?!
分明就是那个女人在自导自演!
可是事到如今,她说什么都没人信。
怪不得江婉来到这个世界不急着来找两个反派,而是在港岛大学城门口和这个女人卖地摊小吃!
原来是打得这个主意!
好毒的计谋!
李小婉恨得咬牙,再也没有刚刚的威风。
“大姐头,迟嗣迟先生来了!”小弟跑过来禀报。
江歌扔下了手中的刀,给隋玉打了个电话知会一声,便去前厅见人。
她有个巨大的优点,就是无论见到地位多么高的大佬,也不会露怯。
她或许会礼貌招待,或许会谄媚附势,但绝不会露怯,故而很能撑得住场子。
看着映入眼帘的一张帅气而冷漠的脸庞,江歌就皱起了眉头。
三白眼,鹰钩鼻,薄唇,和想象中的难缠黑商一模一样,怪不得隋先生嘱咐说他来之前让自己小心。
她心中有种莫名的厌恶。
“迟先生,久仰大名!”
“江哥江小姐,请坐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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